- ·上一篇招商:已经没有了
- ·下一篇招商:漯河年产100万吨醇醚燃料项目招商
漯河石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漯河石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在全国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1、以地级市为单位,每个市设一级代理商一名,二级代理商若干名.
2、代理商的销售区域,具体内容依据代理商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 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 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 熟悉当地工商部门和技监部门。
4、 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进货款的能力。
5、 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 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做好各种售后服务。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 、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 、 申请人在线填写代理申请表。
3 、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 邀请申请人来我公司进行考察,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一级代理商需向本公司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二级代理商需向本公司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50000元),三级代理商需向本公司交纳信誉保证金两万元(20000元)。该款项在双方终止合作时由本公司一次性全部返还给代理商。
6、 打款进货。
7、 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我公司产品有以下系列:
1、 高级清洁汽油(90#、93#、97#、98#)
2、 国标乙醇汽油(90#、93#、97#、98#)
3、 醇醚汽油
4、 各种汽油添加剂(T30、T50、抗爆增标剂)
以上产品可以全面代理,也可以单独就某个产品或者型号进行代理。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级别 | 合作期限 | 发展下级代理权限 | 代理费 | 首次进货(吨位) | 实际货款 | 结算方式 |
一级代理 | 1 年 | 有 | 元 | 200T | 元 | 款到发货 |
二级代理 | 1 年 | 有 | 元 | 100T | 元 | 款到发货 |
三级代理 | 1 年 | 无 | 元 | 50T | 元 | 款到发货 |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1 、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产品价格表价格进行销售。
2 、 代理商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并得到本公司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否则将取消代理商的资格。
第九条、代理政策
1 、 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
2 、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 、 运输:运输费用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4 、 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 、 信息提供:本公司将全面向代理商提供有关产品、市场、公关活动等信息,有关技术及商业机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价格。
6 、 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7 、 公司按最低代理价让利给代理商,并根据代理商全年销售业绩给予销售返点奖励。(详细情况双方面议并在合同中订立条款)
第十条、代理商的义务及禁止事项
1 、 代理商在代理期间需尽职推广本公司产品。
2 、 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品代理和用户发展,不准跨区域销售。
3 、 代理商发展的经销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负责管理,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的经销商、经销处等的名单汇总到公司。
4 、 代理商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 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 、 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本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和承诺
1、本公司只与直接代理商进行业务来往,不与一级代理商所辖二级代理商及最终客户发生业务受理关系.
2、本公司一旦在某地区签订了代理商,由代理商全权负责该地区业务。公司将不在该地区有业务行为。(即封闭式经营)
3、我公司对代理执行统一的优惠价格体系.
4、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5、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营销指导及客户资源协助整理与维护.
6、为代理商配发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
7、每年投入大量广告费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强势支持代理商的销售。
8、将代理商列入合作伙伴名单.
第十二条、代理商评估
1、计划目标完成程度.每年由本公司根据总体营销计划,代理区域市场状况等制定年度市场开拓指令性计划,公司将计划目标分解到月,分解为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将未完成部分转入下月任务中.对于连续三个月都没能完成计划任务的代理商,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2、一级代理商将年销售额分解为所在区域的二级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销售额的二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有权视其情况做出最终决定.
3、代理商应按时向公司递交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总结,对于不交报表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代理商,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代理商资格.二级代理商连续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一级代理商有权进行相关处理.
4、协作情况.如果代理商之间发生冲突,必须服从公司的协调.代理商若违反本制度中的业务原则,管理办法,进行恶意竞争,公司将酌情给以罚款,性质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终止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十三条、代理商奖惩
奖励
1、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业务额,公司给予相应的奖金及实物奖励,奖励由公司具体实施.
2、如果二级代理商一年完成的销售额超过一级代理商完成的销售额,那么则由二级代理商取缔原一级代理商成为本地区新的一级代理商,原一级代理商则降为二级代理商.
3、对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额外奖励.
处罚
代理商有以下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取消代理商资格等处罚.
1 、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的影响;
2 、泄露公司秘密;
3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名誉;
4 、严禁代理商以公司名义做与本公司无关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理商资格,并处于五万以下的罚款;
5、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公司任务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第十四条、代理商培训
1 、 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用户服务。
2 、 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核准成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网站代理产品区查阅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公司,提出相应的问题,问题将及时得到本公司的及时解决。
3 、 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总部来接受现场培训指导,费用自理。
4 、 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向代理商发送产品最新资料,最新价格,同时将在网站上公布各地代理商名录。
第十五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人员及技术)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六条、停止服务
协议期间代理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
第十七条、公司联络方式
1 、 通过传真联系本公司。(0395-2139886 0395-2139986)
2 、 通过电话联系本公司。( 0395-5988046 0395-5988050)
3 、 通过官方网站联系本公司。( http://www.lhshjt.com)
4 、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交流会议,以促进代理商之间的交流。
代 理 政 策
代理级别 | 合作期限 | 发展下级代理权限 | 代理费 | 首次进货(吨位) | 年销售量 | 结算方式 |
一级代理 | 1 年 | 有 | 元 | 200T | 20000T | 款到发货 |
二级代理 | 1 年 | 有 | 元 | 100T | 10000T | 款到发货 |
三级代理 | 1 年 | 无 | 元 | 50T | 5000T | 款到发货 |




